t55p1355

海口一装修工借房屋维修之机截留住户钥匙,入户盗窃29张银行卡40余元

近日,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,被告人邱某某借房屋维修之机截留住户钥匙,随后入室盗窃,最终因盗窃罪被依法判刑。

据悉,邱某某曾是某小区的装修临时工人。2023年春节期间,他在为住户罗某甲进行房屋维护时,趁机私自截留了罗某甲家的钥匙。2024年6月的一天,邱某某持截留的钥匙潜入罗某甲家中,盗走客厅茶几上的一个肩包,包内装有29张银行卡及40余元现金。

盗得财物后,邱某某将40余元现金花完,随后多次尝试破解银行卡密码企图取现,均以失败告终。邱某某从肩包内的单据中找到罗某甲哥哥罗某乙的联系方式,使用匿名手机卡与其取得联系,双方就“归还费用”未能达成一致。两天后,邱某某将肩包内的银行卡等物品装入塑料袋,藏匿于某小区旁路边一辆校车底部,并将校车车牌号拍照发给罗某甲家属。

2024年9月,经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,法院审理认为,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入户盗窃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综合案件事实,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邱某某拘役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(记者畅凯编辑王珊唐榕)